各院系(部)、处室:
重庆市政府将开展第十三届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表彰工作,详细通知内容见附件3。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对象
科技创新市长奖和提名奖分中小学生、大学生、职业青年三个组分别进行评选表彰。其中大学生组评选对象为全市在校高等院校学生(含大专、本科学生,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表彰名额
每个组别科技创新市长奖各10名,提名奖各10名,共60名。
二、推荐名额
大学生组由市教委负责统筹推荐。学校将择优推荐1名人选。
三、评选条件
1.在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获得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创业计划竞赛金奖、银奖;
2.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得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3.在国家部委、全国学会主办的其他全国大学生科技竞赛中获得一、二等奖;
4.在基础研究和前沿探索中,取得原创性科学发现、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的科研成果;
5.在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或创新创业方面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评项目完成(获奖)时间:2019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四、评选程序及材料报送
(一)人选推荐
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产生推荐人选。各单位要对推荐人选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按时报科研与发展规划中心。经过专家评议、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最终推荐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后由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
(二)各单位应认真做好推荐工作,负责组织、初审和上报推荐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推荐材料
1.《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推荐表》(附件1)一式三份;
2.《第十三届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
3.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佐证材料一套(单面打印、不装订);
4.推荐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推荐对象产生经过、审核程序等,以及推荐意见等方面情况;
5.以上材料电子版及盖章后扫描版及推荐人选近期彩色电子照片。
(四)报送时间、地点
各推荐单位于2021年10月13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科研与发展规划中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推荐工作要求
(一)严格评选条件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真正把思想政治好、学风优良、品学兼优、创新成绩突出、贡献卓著的学生,宁缺毋滥、优中选优。
(二)严肃评选纪律
严格纪律,加强监管,认真处理群众举报,杜绝暗箱操作。参评人员须签订《科技成果原创承诺书》,对于伪造成绩、贡献、材料骗取荣誉的行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茂
联系电话:023-49579357
2. 第十三届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候选人汇总表.docx
3. 渝人社〔2021〕315号关于评选表彰第十三届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市长奖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