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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申报“十三五”高等职业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3 浏览次数: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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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处室:

重庆市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已经启动高等职业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以下简称规划课题)的申报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名额:4
    
二、 课题类别

规划课题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

1.重点课题。着重围绕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中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政策,开展综合性、实证性研究分析及比较研究,或者围绕高职教育的重要实践问题开展实践调查研究,成果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具有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及实践应用价值。

2.一般课题。着重围绕高职院校教改实际,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特色化的教改项目研究,研究成果有助于推进高职院校教育改革与实践。                                                          

三、课题申报

1.重点课题应以团队或单位研究机构统一向研究会申报,研究会不接受个人申报。

2.重点课题领衔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每个项目负责人限额申报1项。

3.重点课题应参考课题指南进行申报(见附件1),一般研究课题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

4.已获得同级或更高级别课题立项的相同研究内容的课题(含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立项课题),本次不再申报研究会课题。

5.申报的课题应具备较好的前期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条件,内容属实,学术思想和研究方法创新,研究目标明确,研究路线和技术方案合理可行,预期研究成果具有可考核性。

四、立项及结题

1.研究会组织专家进行课题评审。重点课题数量不超过40%

2.重点课题实行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重庆市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双立项,执行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的经费资助政策,并享受其他相应待遇。经评审确定为研究会重点课题的,由研究会报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立项。

3.重点课题立项后应提供活页(格式见附件2)。

4.一般课题的研究经费由学院自行解决,课题结题后研究会给予奖励。

5.课题研究成果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研究咨询报告、出版的专题调研专著,以及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等。

6.重点课题结题后由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研究会联合颁发结题证书。一般课题由研究会全过程管理,结题后由研究会颁发结题证书。

7.一般情况下,重点课题应2-3年结题,一般课题1-2年结题。实践性强的课题,实践研究的期限可相应延长。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各项目负责人申报时应提供下述材料:

《立项申请书》纸质材料三份,电子版材料文件名格式为“学校全名+主持人姓名”,如“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发送至邮箱:515209068@qq.com

(二)材料收交。

时间:2017415

联系人:王玲,电话:49579357,地址:博学馆四楼410-3
点击下载:

附件1《重庆市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十三五”高等职业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指南》

2《重庆市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十三五”高等职业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立项申报书》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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