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6
各院系(部)、处室:
根据《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学校将开展2021年上半年校级科研项目结题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本次结题评审的项目为2018年度立项的科研课题以及2018年度之前因故延期的科研课题,包括:
1. 教学教改项目
2. 人文社科项目
3. 科学技术项目
4. 委托项目
符合结题要求但因故不能按期结题的课题,应当向科研与发展规划中心、教学工作部(教学教改项目)提交《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科研项目调整申请单》,延期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已经办理延期手续的课题不得再次延期。
二、结题评审程序
结题评审工作包括提交材料、组织评审、打印装订等环节。
1.科研项目负责人提交《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科研项目结题验收表》、《重庆城市职业学院项目研究报告》、成果材料(包括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教材等)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立项申报书、项目合同书、开题报告书、项目调整申请单)。提交提交材料时请注意:
(1)以上材料按照目录页排序整理,电子档(暂不打印)于2021年6月4日16:30前提交。教学教改项目发送至邮箱:353551162@qq.com,人文社科项目、科学技术项目、委托项目发送至邮箱:470198574@qq.com。
(2)所有结题材料经审核并通过结题评审后再按要求打印装订,封面统一使用白色皮纹纸。结题评审材料由各项目负责人统一报送。
三、结题具体要求
1.在《重庆城市职业教育研究》发表与本课题相关的论文1篇;
2.结题研究报告1份;
3.重点项目应公开发表与本课题相关的论文1篇。
四、联系方式
1.教学教改项目联系人:罗 楠(教学工作部) 联系电话:49578105
2.人文社科、科技项目、委托项目联系人:罗 婉(科研与发展规划中心) 联系电话:49579357
附件:1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2021.4).docx
3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科研项目开题报告书(2021.4).docx
4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科研项目结题验收表(2021.4).docx
教学工作部、科研与发展规划中心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