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16
校属各单位: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已下发《关于做好2026年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集中结题工作的通知》(渝教宣函〔2026〕6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2026年4月30日前,上半年集中结题的课题组提交相关材料;
2026年10月10日前,下半年集中结题的课题组提交相关材料。
(二)结题项目。
2024年以前(含2024年)立项的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及2023年以前(含2023年)立项的择优资助项目,6月或11月均可参加集中结题。
二、结题验收
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以成果质量和贡献为导向,重点考核政治立场、理论创新、学术贡献和社会影响。在满足项目成果研究内容与项目主题一致,发表、出版、提交有关部门决策参考时标明项目编号的前提下,根据项目类别、立项类型、成果形式及项目合同书相关约定等进行综合评分(参考分值见附件1),评分达到结题条件要求方可申请结题。
(一)成果形式。项目成果形式可以是学术专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咨政报告、决策建议等。除学术成果本身外,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结合项目研究进行的课程建设、教材编写、学术报告、咨询服务,形成的软件、数据库、专利及其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等,一并纳入验收范围综合考虑。
(二)验收内容。项目责任人需按照合同书相关约定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成果需在显著位置标明“XX年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XX项目(项目编号)”字样。重大项目成果累计得分180分以上,重点项目成果累计得分100分以上,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成果累计得分60分以上方可结题。
(三)结题材料要求
满足以上结题验收条件者,项目负责人在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管理系统(http://xm.jiaowei-cq.com)中下载相应模板并提交以下结题材料:
1.《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审核表》;
2.《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合同书》或项目立项当年的立项通知;
5.需组织专家鉴定的需提交《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专家鉴定意见表》;
6.有变更事项的需提交《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变更申请表》;
7.项目成果(学术专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咨政报告、决策建议等扫描件。中文论文需附刊物被相关数据库收录情况截图,外文论文需附盖章版检索报告,咨政报告需附相关采纳证明);
8.其他证明材料。
(四)报送方式
1.结题材料第1至8项需按顺序放在一个文件夹内,已有过程材料需提供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以“负责人姓名+课题编号”命名后发送至邮箱470198574@qq.com。
2.项目负责人填写《2026年度集中结题项目一览表》,与其他结题材料一起发送至指定邮箱。相关材料请严格按照两次集中结题时间节点报送,过时报送则自动纳入下一批次集中结题,不再单独受理。下半年集中结题工作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方式:罗老师,13883740675
科研与合作发展中心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