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23
校属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外函〔2026〕3号)文件要求,现就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国家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等方式进行选拔。申请人须仔细阅读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陆续公布了的2026年选派办法(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询),严格按照规定条件与程序进行申报。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应提前向科研与合作发展中心处登记申请意向,在规定时间内尽早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申报步骤详见附件3),并按要求在规定日期内 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至科研与合作发展中心,学校审核后以正式公文形式报送市教委,由市教委转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三、申报注意事项
(一)大多数项目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7年12月31日。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拟申请项目简章,在联系邀请函时,明确派出时间在结果公布日期和留学资格有效期之间。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时申请受理单位一栏应点选“重庆市教委”,项目有特殊要求需直接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或由学校自行受理的,按相关要求执行。
(三)申请人应根据不同项目要求,网上填报完毕并提交后,下载打印《单位推荐意见表》《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或《国内导师推荐信》,并由所在单位填写。上传至申报系统的所有材料均需打印报送。对于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学校将不予受理。
四、其他
(一)加强宣传与指导。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向本单位教职工广泛宣传,积极做好咨询与推荐工作,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结合国家战略需求、学校学科建设与个人发展规划进行申报。
(二)严格审核与推荐。各单位须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及综合素质等进行严格审核,并为其出具具体、有针对性的推荐意见。
(三)注意时间节点。请申请人密切关注各类项目申报时间节点(详见附件2),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系统填报与材料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五、截止日期
为确保学校有充足时间审核与报送材料,请申请人务必于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的材料提交截止日期前至少5个工作日,将全部申请材料提交至科研与合作发展中心。请申请人提前做好材料准备,并尽早向科研与合作发展中心登记申请意向。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茂
联系电话:15823568373
附件1.渝教外函〔2026〕3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材料提交时间.doc
科研与合作发展中心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