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28
校属各单位:
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立项重庆城市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等3个校级平台(见表1),建设期3年,学校拨付日常运行经费3万元/年,年度考核合格后追拨2万元。
表1
序号 | 平台名称 |
1 | 重庆城市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
2 | 西部职教基地研究院 |
3 | 西部陆海新通道商贸发展研究院 |
2022年-2023年立项的校级科研平台已验收通过,各平台可继续整合资源自行建设,学校不再给予经费资助。
支持工业机器人运维高校工程中心、重庆市物联网应用技术推广中心,2个验收通过的市教委科创平台,持续建设3年,给予日常运行经费8万元/年,年度考核合格后追拨经费5万元;支持2024年立项的工匠素养教育综合实验基地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科研平台,给予日常运行经费8万元/年,年度考核合格后追拨经费5万元。
支持2025年申报的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工程研究中心、市政安全应用技术推广中心,给予日常运行经费8万元/年,年度考核合格后追拨经费5万元,待上级正式立项文件下发后划拨经费。
支持联合申报的重庆市智能工业机器人感驱控技术创新中心等市科技局立项的3个科创平台建设(见表2),由3个平台与联合共建单位签订协议约定建设任务后再根据任务数量与质量给予不超过8万元/年运行经费支持。
表2
序号 | 平台名称 | 备注 |
1 | 重庆市智能工业机器人感驱控技术创新中心 | 学校为第一单位 |
2 | 重庆市空天地一体化测控通信技术创新中心 | 学校排名第五 |
3 | 低空技术与应用重庆市重点实验室 | 学校作为参与单位加入 |
一、建设要求
实施平台负责人制。各科研平台负责人要切实担任起平台建设职责,加强平台管理,落实经费的预算,规范经费的使用。
实行年度任务制。各科研平台应根据建设总目标任务做好年度任务计划,并与科研管理部门签订建设任务书。任务书作为平台验收、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
二、材料提交
请各平台负责人,认真填写科研平台建设任务书(附件1)、制定年度经费预算表(附件2)。平台负责人签字后,于2025年10月29日17:00前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科研与合作发展中心,电子版(word版)发送到邮箱:314183230@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昊 联系电话:13512392471
科研与合作发展中心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