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20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管理,保障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学校科研经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往年立项课题经费追加申请
对于往年已立项且经费未全额拨付,确需增加经费的科研课题,请课题负责人按要求填写《重庆城市职业学院预算指标调整申请表》,并附经费预算表,2025年10月23日前,打印签字后提交至科研处。
二、 2025年新立项课题经费预算申报
对于2025年度新立项并计划使用经费的科研课题,请课题负责人根据研究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地编制《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科研经费预算表》,2025年10月23日前,打印签字后提交至科研处。
2025年没有提交《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科研经费预算表》的课题经费,将在2026年初统一下达。
三、往年立项课题经费及时使用
已在年初下达经费指标的课题,请课题负责人务必尽量在2025年11月30日前使用完。
请相关课题负责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科研处将根据大家的申请集中下达经费指标。
联系人:罗婉 联系电话:13883740675
科研与合作发展中心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