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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下半年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14

校属各单位:

根据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科研与社会服务项目管理办法》(重城职院2022-71)、《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重城职院2025-45)相关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下半年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一)校级课题  

2024年以前(含2024年)立项的校级课题以及其他延期校级课题。

(二)纵向课题  

2023年以前(含2023年)立项的各类纵向课题、2024年立项的研究周期为1年的各类纵向课题。

(三)横向课题

2025年以前(含2025年)立项的横向课题。

二、结题验收要求

(一)校级课题

一般课题在学校学报上发表与课题相关的论文1篇; 重点课题在正式期刊上公开发表与课题相关论文1篇且在学校学报上发表与项目相关的论文1篇,以及签订任务书时承诺的其他成果。

 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负责人、以本课题为基础获得市级及以上项目立项。

(二)纵向课题

课题负责人按项目合同或任务计划书完成相关研究任务。

(三)横向课题

经费全部到账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相关技术服务的项目。

四、结题程序

(一)材料提交时间

1.校级课题

应结项课题负责人于2025年11月15日前提交结题材料。

2.市教委人文社科

应结项课题负责人于2025年10月31日前提交结题材料。

3.其他纵向课题

应结项课题负责人于2025年11月15日前提交结题材料。

4.横向课题

完成合同约定技术服务后及时提交结题材料。

(二)材料提交要求

结题材料按申报书、任务书、开题报告、结题验收表、研究报告、成果佐证材料等标注好,放在一个电子文档,以“课题负责人+课题编号”命名,发送至邮箱470198574@qq.com。

过程材料(申报书、任务书、开题报告等)请使用有盖章或签字的原件扫描件,相关原件可到科研处领取。论文需要有封面、目录页、文章所在页、封底,并合并成一个PDF文件。

(三)材料审查

科研与合作发展中心审核结题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

(四)专家评审  

科研与合作发展中心根据相关要求分批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或通讯评审。评审后根据各级课题结题要求进行材料上报。

五、其他

(一)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做好结题工作,项目负责人加入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各级课题结题验收工作QQ群:622176986(本群长期有效),下载查看相关课题材料。

(二)凡已延期项目本次不能按期结题视为终止项目,科研处将按照“撤销”进行处理,所获项目经费将予以追回。

 

 

联系人:罗婉          联系电话:13883740675

    

 

                      科研与合作发展中心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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