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与合作发展中心

搜索

首页>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2025~2026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12

校属各单位:

现将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5~2026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渝高学会发〔2025〕6号)转发给大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立项类别

1.申报类别。本年度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

申报者参考《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2025~2026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根据研究需求、自身优势、团队条件选报课题类别。

2.申报数额。本次课题申报采取限额申报的原则,我校可以申报10项,其中重点课题不超过总项目数的1/3。

、课题资助

重点课题5000元∕项,分两次拨款,在提交开题报告后拨款50%,剩余的50%在结题后划拨。申报人所在单位应以不低于1:1的比例给予配套经费资助。一般课题(含分支机构专项课题,其经费自筹)由所在单位予以资助。

、申报条件

1.课题申报人可根据《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2025~2026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的选题范围,结合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及本单位、本学科领域的实际确定课题题目。

2.课题申报者必须是实际主持工作和从事课题研究工作的负责人且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由2名校内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3.每个课题负责人限报1项。截止2025年9月30日前,凡学会课题未结项的负责人不得申报。近5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课题,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和推广应用成果的不再申报。

4.课题申报人已获得同级或更高级别的高教课题立项的相同研究内容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学会课题。对已推荐参加同级或更高级别的高教课题评选,未获立项的课题,如研究内容没有实质性更新的课题,也不得重复申报学会课题。

5.申报重点项目的团队,除课题负责人外,不超过8人;申报一般项目的团队,除课题负责人外,不超过6人。

、研究时限

本次课题完成时限一般为2年(需要一定周期的实验性研究和以专著为主要成果的基础理论研究,原则上可延长1年)。

、组织工作

1.2025年9月26日14:00前,申报人按学会课题指南(附件1)要求填写《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同时填写《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同时发送申报书和论证活页PDF版本至邮箱470198574@com。

2.2025年10月10日前科研与合作发展中心完成评选推荐工作。

3.2025年10月11日—10月20日期间项目申报人登录重庆市高教研究项目评审平台(网址:http://gjyj.cqtbi.edu.cn)网上填报

4.2025年11月,学会将通过正式文件下达立项通知,并在学会网站发布。

六、其他注意事项

相关表格请登录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网站“通知文件”栏目中下载(www.cqgjxh.com/down/shownews.php?lang=cn&id=1846)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罗婉,13883740675

              附件: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2025~2026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指南.pdf

 

科研与合作发展中心

2025年7月11日


上一条:没有了

下一条: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第四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论坛征文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