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09
校属各单位: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教育强市建设规划开局之年,“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教育强市,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庆市教育系统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渝教计函〔2025〕5号)要求,拟开展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总结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二、评估内容
(一)总体进展情况。坚持目标导向,全面评估本部门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和体现高质量发展的指标完成情况。聚焦重点领域,系统梳理规划主要目标完成进度,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实施进展情况。
(二)重大任务和重点项目完成情况。对规划提出的主要指标实现情况,主要任务、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重大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包括完成进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采取的政策举措等内容。
(三)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对教育领域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和“双高计划”建设落实执行情况及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重点难点进行分析评估,包括进展情况、拟采取的对策措施、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等内容。
(四)发展趋势和对策建议。根据评估结果,深入分析研判“十五五”时期发展趋势,针对规划实施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行之有效的对策建议。同时,围绕建设现代化新重庆,深入贯彻教育强市规划,全面建设教育强市“158N”架构体系,全面落实学校高质量建设目标,结合部门实际,对“十五五”事业发展提出初步设想和建设框架。
三、报送内容
(一)确定联络人员。请各单位确定1名总结评估工作联系人,于5月12日前报送《工作联系人表》(见附件1)。
(二)教育系统“十四五”规划总结评估材料。在深入总结本部门“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如实开展自评,形成总结评估报告。于5月15日前报送初步评估报告(模板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总结评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评估工作方案,在总结本部门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成效基础上,全面呈现“十四五”以来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的典型经验做法、标志性成果和有益探索,整体描绘教育事业发展的态势。
(二)保证评估质量。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创新评估方式方法,综合运用自我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案例分析与调查研究相结合、文献分析与大数据分析相结合等评估方式方法,提高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性。学校将评审部门的总结评估报告,抽选部分部门实地评估“十四五”规划落实情况。
(三)确保工作进度。请各各部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工作,高质量形成材料,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严格按时间节点报送至邮箱。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金蔚,18875022538,2529200768@qq.com。
附件2 “十四五”规划终期自评报告模板(学校部门版)(1).docx
科研与合作发展中心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