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4
各院系(部)、处室:
根据《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科研经费(特指横向课题)到账后处理程序有新的调整。项目负责人按以下程序办理到账确认、财务建账和科研立项手续:
1.开发票及对方打款时需备注横向合同编号。
2.经费到账后,项目负责人填制《科研经费到账通知书》(一式两份),经财务处签字盖章后,财务处和科研与发展规划中心各留存一份(复印件有效)。
3.财务处以《科研经费到账通知书》作为建账凭证,科研与发展规划中心以《科研经费到账通知书》为准立项。
4.项目负责人完善科研管理系统信息。
5.科研管理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报账。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科研与发展规划中心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