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09
各院系(部)、处室:
按照《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渝语发﹝2020﹞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开展2021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紧密结合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围绕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语言文字基础理论、语言文字决策资政、语言文字信息技术和新兴领域、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语言国情与语言资源保护、语言文字国际传播与比较等方面拟定研究选题。也可参照《2021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选题指南》(附件1),确定具体研究项目名称。
(二)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职教师或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重点项目申报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职称人员需2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推荐同意)或具有博士学位。
(三)同一申报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主持同级同类项目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当年新项目;同一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可参与2个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的申报。
(四)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
(五)申报人申报资助项目的相关研究,已获得其他资助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成果申报多家同级别项目。鼓励以此为基础,申报更高级别项目,如国家语委、教育部项目等。
(六)已获立项的国家级、省部级项目及其子项目,以及已公开发表或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名额及资助标准
(一)项目申报名额3项,其中重点项目1项。
(二)重点项目资助3万元,一般项目资助1.5万元。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2021年4月7日前,课题申请人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填写《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书》,同时提交《申报书》到学校科研管理系统。
(二)2021年4月16日前,科研与发展规划中心组织专家评审。
(三)2021年4月21日前,通过评审的课题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申报书》。提交纸质《申报书》和《汇总表》到科研与发展规划中心,同时上传相关资料的电子文档。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2)纸质材料3份,须加盖单位公章,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二)《2021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件1份。
(三)电子版材料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470198574@qq.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婉; 联系电话:49579357
附件:1.2021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选题指南
2.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书
3.2021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下载地址:【附件1-3】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科研与发展规划中心
2021年3月8日